今年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就明确了差别化落户政策。该规划要求,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等为前置条件,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落户限制,合理放开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大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大中城市可设置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但最高年限不得超过5年。特大城市可采取积分制等方式设置阶梯式落户通道调控落户规模和节奏。
值得强调的是,6月6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提出户籍改革六项原则,其中一项就是要求严控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总的政策要求是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目前来看,无论是人口户籍,还是土地等资源供给,控制特大城市规模的思路一脉相承。从某种程度上说,中国特大城市的发展规模已经到达一个阶段,接下来包括北京等特大城市的发展必然会进行结构和发展模式方面的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