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与运用法治思维(3)

今日资讯2018-10-27李一老师



四、注重司法惩治腐败,构建不想腐的保障机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腐败问题,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公正司法,构建不想腐的保障机制,这既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反腐败的司法要件,也是反腐治权的最后一道防线。反腐败仅仅依靠立法和执法远远不够,需要结合公正严明的司法参与,形成强而有力的防范格局和司法保障作用,才能打好反腐败的歼灭战。司法权本质上是人民意志的裁断,它所追求的最高价值目标是公正。因此,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正司法,一方面要切实保证良好的司法环境,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尽可能地剥离或减少司法权的经济、民事、行政和社会活动,从制度设计和程序安排上最大地减少司法腐败的可能;另一方面,司法机关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司法,依法严惩各种腐败犯罪,尤其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最大地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

五、强化文化素养的培育,形成反腐败的文化环境。法律与文化同属意识形态范畴,密不可分。多年来,我们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上出台的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不可谓不多,但腐败现象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还在一些领域滋生蔓延,这说明制度的有效实施往往依赖于非正式的制度体系,即道德、习俗、宗教等社会文化体系的支撑。因此,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和解决腐败问题还需要发挥法治文化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要在全社会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公民意识、民主意识、规则意识和廉洁意识。同时加大治理腐败文化的力度,挤压腐败亚文化的生存空间,努力积聚强大的廉政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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