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项助学服务措施落实到位。服刑人员是特殊群体,开展服刑人员自学考试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为了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激励更多有一定文化基础和求知欲望强烈的服刑人员立志成才、自学成才,在高墙里圆大学梦,韶关监狱结合实际,以健全制度为抓手,规范自学考试工作,在财力物力、宣传、报名、复习时间、考生精细化管理以及设考场等多个方面,推出了以助学为主要内容的一站式服务措施,服刑人员只需选择报考科目和参加考试。为确保自学考试工作规范运作,监狱在建章立制、建立管理台帐上下工夫,切实加强督查管理,把自学考试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纳入各监区、分监区教育改造工作的绩效考核内容。针对服刑人员参加自学考试的特殊性,韶关监狱在开展自学考试工作中重点解决工与学的矛盾,以及学习环境、学习资料、工具和提供必要的辅导等问题,尽最大可能为服刑人员考生提供各种学习及迎考便利,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与氛围。一是在学习制度方面,每个分监区都成立了自学考试兴趣小组,对考生学习实行统一管理,开辟各分监区的文化室为自考学习点,每周安排一定的晚间学习时间;考前一周,监狱组织全体考生集中进行脱产复习。二是在辅助学习方面,监狱文化学校开办了自学考试辅导班,聘请相关专业主考院校的教授,为服刑人员授课辅导。与此同时,各分监区挑选一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干警担任自学考试辅导员,对本分监区考生进行系统辅导。三是在学习资料方面,由具体负责服刑人员自学考试管理工作的教育改造科根据考生需求,及时通过主渠道开展代购教材以及学习用品等服务。作为激励措施,监狱还出台对考生的奖励办法,把服刑人员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率与获得行政奖励挂钩,进一步调动了服刑人员通过参加自学考试,走自学成才之路的积极性。
四、严格执行自学考试的规章制度及考务规定到位。韶关监狱十分重视加强对考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监狱开办的自学考试辅导班专门设置课程,组织考生认真学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考生守则》、《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和《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文件,并且在考前集中进行教育动员,严肃考风考纪。监狱挑选政治合格、工作责任心强的干警及时参加市自考办召开的各项考务会议,主动接受考务指导,组织担任自学考试工作人员的干警学习《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手册》等考务工作规定,严密组织,规范操作,确保自学考试考风考纪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做到岗位到人,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自1987年开设考点以来,省考委和省、市考办对韶关监狱考点进行的历次监察巡视,都对考场考务管理工作和考风考纪给予了充分肯定。迄今为止,韶关监狱在已连续二十四年承担考点任务的过程中,从没有出现过一起舞弊和管理责任事件。
五、收获丰硕,影响深远。截止2011年上半年,韶关监狱服刑人员考生累计报考3792人次,报考课程8056科次,获单科合格证书3446人次。年度报考人数由1987年的59人,逐年递增到2011年的483人,考生规模、报考科次,位居全省监狱第一。共有18名考生在服刑期间取得所报考专业全部课程合格证书,其中有1人取得5个专业40个单科合格证书,成为在高墙里取得两个大专专业全部课程合格的第一人。实践证明,组织服刑人员参加自学考试,不仅仅是激励服刑人员自学成才的一条有效途径,还起到启迪心灵、促进改造的积极作用,更为服刑人员刑释后就业谋生夯实了基础。在监狱和地方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自学考试的开展为教育改造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据韶关监狱近五年对刑释人员进行的社会追踪调查数据显示,凡在服刑期间参加自学考试的刑释人员就业率明显高于其他刑释人员,其重新犯罪率为零。开展自学考试不仅受到服刑人员的欢迎,而且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反响。近年来,多家省、市级新闻媒体对韶关监狱开展服刑人员自学考试的情况进行了深入的报道,高墙里的大学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香港惩教事务协会参观团还专程来到韶关监狱参观了解服刑人员参加自学考试的情况,认为此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监狱在改造人、教育人、造就人方面的成功做法。他们表示,这样的成就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是完全不可想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