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反垄断的原因,进口车商反垄断案例(8)

今日资讯2018-10-27王华老师



垄断之祸,数字最有说服力。今年4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汽车维修协会联合发布国内常见车型零整比系数研究成果,披露了18种常见车型的整车配件零整比和50项易损配件零整比两个重要系数,最高达1273%。根据报告,系数高达1273%的即为北京奔驰C级W204车型。直白点说,就是在中国更换这辆奔驰车所花配件的成本,可以购买12辆新车还要多。

《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均将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当然,根据我国备案原则,涉案企业如能在宣布处理结果前主动按要求提交《自认报告》,承认违法事实,主动整改,亦会得到宽大处理。

正因如此,就不难理解下面的事实:早在6月底,奔驰发布消息称,将于7月1日起下调基础保养套餐的价格,平均降价幅度达到30%。7月底,捷豹路虎官方首先宣布,为了回应反垄断调查,8月1日起下调三款车型的价格,平均下降幅度为20万元。就在捷豹路虎宣布产品价格下调的第二天,奥迪也宣布将于8月1日起下调原装备件的价格,平均降价幅度达到20%……动辄十个点以上的降幅,显然是利润上的深度割肉。好在这些豪车企业的降价基本说得很实诚眼下的降价,主要并非取悦消费者,而是向越来越像动真格的反垄断调查发嗲卖萌。

反垄断调查自然不会被服软的降价行为糊弄过去。这里有三个明显的逻辑关系:一是2005年4月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国内汽车总经销商的垄断地位,与2008年8月实施的《反垄断法》存在冲突。国内汽车4S店以品牌授权经营为主,单店实施单一品牌经营并统一由汽车总经销商管理这种销售模式恰恰是垄断丛生的基础;二是车企的零配件配套体系被单方牢牢把控,汽车维修行业根本无定价权可言,这是各地快修连锁店没法开下去的根源。当然,价格调整向来是灵活而多变的,今日降价,明日可能涨价,真降还是假摔,总不能靠行政监管来倒逼。

这几年,反垄断开出的罚单都不小:液晶面板案3.53亿元、奶粉案6.7亿元……汽车是高价消费品,自然没有理由在罚单数额上太过毛毛雨。至于合资与内资企业会否遭遇池鱼之殃,执罚恐怕也不会、不应有内外之别。从这个意义上说,降价示好是个态度问题,与既定的原则性事实并无多大关联。

【启示与思考】

在中国特定国情和市场生态下,反市场垄断与其说需要勇气在先,不如说需要先易后难之实战历练。实战需要积累经验,先视外之违法行径为无物,专找内之违法事实来练刀,与其说是恐洋症作祟,不如说是务实使然。有了执法实践积累,中国反价格垄断之剑渐趋锋利,执法底气相应倍增。于是,2013年元旦之后,韩国三星、LG等六家国际大型面板生产商,吃到了由中国发改委开出的首张3.53亿元的罚单。受罚的六家外企虽心有不甘,但均在规定期限内缴清了全部罚款。

对外反垄断先例一开,婴幼儿洋奶粉、星巴克咖啡等先后中枪。再接着,反垄断利剑开始刺向微软、高通等高科技领域的洋巨头。如果奔驰、宝马等洋车企能够从中嗅出中国市场生态、秩序和法治实打实的进步,开始有意识、分步骤地做出逐步下调整车、零配件及维修服务价格的举动,虽不能保证就能被中国监管部门所轻易放过,但至少不至于弄成今天这般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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