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好处(5)

今日资讯2018-10-27李一老师



政府这只手去征,另一只手去卖,中间的差价又是如此之大,可以说,当前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多由此而来。

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紧密相关的还有两件大事。一是日前关于房地产税加快立法的消息不绝于耳,对此财科所所长贾康的表述最为具体:当前财税改革已经拉开帷幕,房地产税作为重点之一,相关文本有望在今年底提交全国人大,或将在2016年前实现加快立法,在2017年实施。比照国土部原来的时间表是:在2016年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2016年推进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二者大可互相印证。


二是国土资源部等五部委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结合国家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进程,并强调指出,这是要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奠定产权基础。通知也强调,宅基地确的是使用权,就是说,农户领到的宅基地证,也是如城里人买房拿到的产权证(全称房地产权证)那样,拥有了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的一切合法权益,包括使用、抵押、转让、租赁等等的权利,所谓小产权房、宅基地转让等等难题也许就将迎刃而解。

把这几件事情联系在一起,一个新土改的轮廓已清晰可见:在统一登记的基础上,逐步让农地和农房进入市场,既可大大活跃房地产市场,弥补土地财政的不足,又可逐步平抑房价;当然,正如许多评论所指出的,这一系列的组合拳也必将成为反腐的利器。因为征求意见稿专门设置了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这一章,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案件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而如果进行虚假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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