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店老板假立功真相》
在应唐慧要求做了调查后,永州中院对秦星立功的作出如下表述:
经查,根据2007年6月12日17时46分左右的监控录像显示,不能证明秦星制止同监人上吊自杀,且现场不具备上吊条件,经找当事人调查,当事人否认有上吊自杀行为。而秦星为了逃避法律的严惩,伙同他人提供虚假立功证明,弄虚作假,欺瞒法庭(在三次庭审时),有悖于法律,综上。秦星没有立功表现。
根据永州中院2012年8月8日就此事作出的一份情况说明,之所以如此表述,有唐慧强烈要求的因素。
然而唐慧对此并不认可。我说你要调查,把调查的事实写上里面去,无论有还是没有(立功行为),你都要写,唐慧说,(我强烈要求)那个说法是说不过去的,我有这么要求的吗?我会这么无理取闹吗?如果我无理的话,我能支撑得下去吗?
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电话采访时,周兰兰也仍否认曾在看守所自杀:我儿子的冤还没申,我怎能可能自杀?
但南方周末记者发现,周兰兰在2007年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刑时,其判决书引用北京警方提供的证明称,她在2007年4月2日和2007年4月30日在北京曾两次试图自杀。一次口含水果刀欲冲政府大门,一次携杀虫剂,称如不解决问题就自杀。
唐慧女儿案死刑未核准
中新网7月25日电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今日8时30分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秦星强迫卖淫、组织卖淫一案。此前,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核准秦星死刑,将案件发回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永州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发生在2006年。受害人乐乐(化名)在不满十四岁情况下,被强迫卖淫3个月。直到2006年12月30日被其家人发现报警后得以解救。此案当时经媒体披露后引发全国轰动。受害人母亲唐慧希望法院判处七名被告死刑,但该案审理几经波折。
2008年6月6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秦星、周军辉被判处死刑,刘润、蒋军军、兰小强等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6年、15年。原、被告提出上诉后,湖南省高院作出发回重审的裁定。
几年中,此案先后多次在经历一审、二审后被发回重审。
2012年6月5日,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唐慧之女张某某被周军辉、秦星等7人强奸、强迫卖淫一案,2名被告人被判死刑、4名被告人被判无期、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随后此案进入死刑复核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