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械与武器的使用
全国公安机关从即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专项训练活动。公安部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训练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突出训练重点,提高训练标准,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公安机关实战能力,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职责使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依法使用武器警械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职权,也是公安民警有效履职、克敌制胜的基本功。据了解,此次专项训练的培训对象,重点是大城市和市县以下公安机关参与街面执勤巡逻、突发事件处置等一线警务活动的基层民警,目的是进一步提升基层一线民警武器警械使用的法律素养和实战技能,提高基层实战单位领导骨干的战术指挥能力,确保在执法执勤尤其是在处置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中,做到依法、规范、有效使用武器警械,及时制止、震慑犯罪。公安部专门下发专项训练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地从实战出发,采取分级、分层次集中轮训的形式,开展武器警械使用法律法规、实战技能等全方位、综合性的集中训练。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还将分别举办依法使用武器警械教官培训班,并组织若干教官团赴一线基层公安机关送教上门。
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把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专项训练作为当前提高队伍实战能力的重要抓手,以这次专项训练活动为契机,总结经验规律,围绕实战需求,制订中长期训练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日常练兵、定期集训、督促检查、考核达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构建规范化的常态训练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广大民警依法规范有效使用武器警械的能力和水平。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案例
使用警械武器案例及评析
案例1
对以殴打方法拒绝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李杰使用催泪瓦斯喷射器
2004年9月9日晚10时许,山东来沪人员李杰酒后与某公共厕所管理员发生纠纷。某派出所民警王某某、金某某接110处警指令到场处置。李杰不听劝阻打了民警王某某一个耳光,并纠集了5名同乡将民警围住。民警在使用催泪瓦斯喷射器后才控制了现场局势。该所10余名增援警力到场后将滋事者带回派出所。经医院诊断,民警王某某脸部、颈部多处软组织挫伤。
评析
本案中,当事人李杰在酒精的作用下,对民警执行公务的行为实施阻挠,并纠集同乡围住处警民警,以殴打等暴力方法抗拒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五)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因此,在本案中,处警民警对以殴打方法抗拒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李杰使用催泪瓦斯喷射器是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