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毅夫回大陆的原因,台湾对林毅夫的评价(2)
今日资讯2018-10-26李天扬老师
由于在台军服役期间横渡台湾海峡投奔大陆,现任世界银行副行长的林毅夫遭到台当局通缉,一直无法返台。近日,林毅夫何时能登岛的问题再度被提出来时,台湾方面的答复仍是遥遥无期。台国防部声称,林毅夫的投敌罪行仍在继续,因此不存在追诉期届满的问题,按法令可以判死刑。
称其投敌罪行在继续
4月18日,台国防部官员到立法院接受质询。国民党籍立委刘盛良当场提及林毅夫有意返台,并询问其叛逃罪名的追诉期是否已届满。对此,台空军常务次长林于豹回答说:林毅夫的‘叛逃’、‘投敌’罪行还在继续,因此没有追诉期届满的问题,按法令可以判死刑。林于豹还补充说,如今两岸关系虽然和缓,但大陆仍是台湾地区安全的最大威胁,林毅夫的行为无法见容于台军核心价值。
对于军方在林案上的态度,岛内一直不乏批评之声。2009年5月1日,前台北地方法院院长胡致中写了一封信给国民党立委张显耀,批评台国防部在2002年对林毅夫发布通缉令是违法行为。胡致中认为,林毅夫投奔大陆发生在1979年5月16日,依据20年的追诉期,应该到1999年5月16日即停止追诉。也就是说,在1999年5月16日之后,台当局已经没有权利再追诉林毅夫的犯罪行为。
台湾海基会前秘书长、知名律师陈长文随后也投书媒体,声援胡致中的论述。台湾军方曾辩解,林毅夫始终在大陆担任公职,投敌罪行仍在持续,因此在2002年发布通缉令并无不妥。陈长文反驳说:若几位在1949年国共战争中投降‘匪军’的年轻小兵,今天顶着花白的头来台湾旅游。这些人是否也该抓起来以‘投敌罪’论处?因为这些八九十岁老人投敌的‘犯罪行为’仍在‘继续之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