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女凌晨遭猥琐男子当街猥亵,智障流浪女面临性侵危险

今日新闻2018-06-17王华老师

猥亵罪

流浪女凌晨遭猥琐男子当街猥亵,智障流浪女面临性侵危险!


  猥亵罪是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拟修改的一个罪名,通过后,猥亵罪的对象将不再有性别限制。过去我国刑法中对于猥亵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妇女和不满14岁的儿童。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刑法第237条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条款,将猥亵妇女改为猥亵他人,“他人”当然既包括妇女,也包括男性。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性骚扰男性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构成犯罪。本词条按照修改后的罪名介绍。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女性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或侮辱男性女性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对男童和男性的猥亵包括奸淫行为);

  客体要件: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

  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他人。

 流浪女凌晨遭猥琐男子当街猥亵

  龙华的叶先生凌晨两点多,路边发生的一幕让他不敢相信自己眼睛。一位流浪女被一名醉汉按住猥亵,几个电动车拉客仔看戏一样看着这一幕。

 智障流浪女面临性侵危险!

  儿保中心的流浪女童和志愿者在一起做游戏,有时候在游戏中可学到一些保护自己的知识。

  广州儿保中心保守统计一成以上流浪女童有性经历,其中一半曾遭性侵犯

流浪女凌晨遭猥琐男子当街猥亵,智障流浪女面临性侵危险!


  花季少女或女童流浪街头,最大的危险是性侵害。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中心(下称儿保中心)了解到,近年在此接受救助和保护的流浪女童,一成以上曾有性经历。更为严重的是,其中至少一半曾被不法之徒强奸或诱奸。有关人士指出,这个数据仍是保守统计,如果深入调查,受侵犯的女童可能更多。

 有女孩受助时已怀孕

  儿保中心二科科长蔡娣梅有多年工作经验,对儿保中心流浪女童情况非常了解。她告诉记者,近三年儿保中心接收过6名怀孕少女,最大的18岁,最小的14岁。“几乎都是被网友、同学,或者朋友骗出去的。”她说,很多未成年女孩蒙查查地离开家,出来后又保护不了自己,只能任人蹂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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