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食住医财政保障
出于改造人、感召人的目的考虑,服刑人员的衣、食、住、医由国家财政保障。伙食费由省政府拨付,逢年过节监狱还会增拨经费。如果市场物价上涨,监狱会及时进行补助,确保服刑人员生活水平不下降。每周有食谱安排表,并向服刑人员公布。服刑人员生活费的标准是160元/月,监狱根据目前市场价格指数已调到每月230元左右。服刑人员在监狱内生病,监狱医院会及时诊治,如果病情危重或属疑难杂症,会及时送到泉州市区医院或省局中心医院诊疗。服刑人员的医疗保健列入监狱所在地区的卫生、防疫计划。
人在监牢,心理压力可想而知。泉州监狱配备专职心理矫治人员,解决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出现的心理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
权益
完成劳动定额有报酬
按照《福建省监狱系统罪犯劳动报酬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从2003年起,只要服刑人员参加劳动改造的,每月都可以领到少则几十元,多则五六百元不等的劳动报酬。出监教育期间,以服刑人员劳动工资值的40%作为其本人的劳动报酬,得到服刑人员及其家属的充分肯定,也得到社会的认可。
这样做的目的有四:一是罪犯参加出监教育的积极性得到有效提升,更加主动地参加劳动改造,也学得一技之长。二是罪犯刑满释放前遵守监规纪律的自觉性得到加强,大幅度地降低了罪犯违规率。三是弥补了刑满释放路费标准偏低的问题。四是罪犯刑满释放后、就业前生活有一定保障,有效地减少罪犯刑满后因生活问题再犯罪的现象。
激励
五种表现优异可获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