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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系教授王英津在日前表示,就当前的两岸关系来看,只承认台湾当局为区域性特别自治政府,无伤一个中国原则,反而有助于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统一前两岸政治定位可以是“一国两府一中央”。
在“国家—政府”分析框架下,涉及的问题是要不要承认台湾当局为一级政府,其意义何在?承认台湾当局为某级政府,其与大陆政府的关系该如何界定?怎样称呼这一政府?“台湾政府”这一称谓有何不足?未来在“国家—政府”分析框架下解决两岸政治定位的空间何在?王英津表示,如何在“国家—政府”框架下来表述两岸政治关系,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却蕴含着严重分歧。
从形式上看,“一国两府一中央”与台湾方面“一国两府”均有“一国两府”字眼,因而有着表面上的相似性,但在实质上存有很大区别,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理论依据不同。台湾方面主张“一国两府”的理论依据是所谓的“分裂国家理论”。在大陆方面看来,如果承认台湾方面提出的“一国两府”,加之他们一贯要求的“两岸对等”,那么,“一国两府”在终极上就是“两个中国”。
因为大陆政府是“中央政府”,倘若台湾当局与大陆政府对等,那么台湾当局自然也是“中央政府”,两个“中央政府”实质即是“两个中国”。而“一国两府一中央”却以“不完全分裂国家”理论为定位依据和基础,在坚持中国领土主权所有权没有分裂的前提下,才将两岸政治定位表述为“一个中国内部两个互不隶属的政府体系”。虽然这两个政府体系互不隶属,分别在自己管辖的领土范围内直接行使有效的对内管辖权,但前提是“一个中国”。
第二,“一国”虚实不同。在台湾方面“一国两府”中,“一国”是虚体架构,而“两府”才是实体架构,该论述强调的重心在于“二”,即“两个中央政府”,这样就掏空了“一”,即“一个中国”;而在“一国两府一中央”中,“一国”不是虚体架构,而是实体意义上的中国,其强调的重心在于“一”,即“一个中国”,这样就不会导致“两个中国”。
第三,“两府”涵义不用。大陆方面“一国两府”中的“两府”是指“两个中央政府”,“两个中央政府”会在终极上导致“两个中国”。事实上,在双方均坚持己方政权为中央政府的前提下,一旦承认对方政权为中央政府,必然带有“两个中央政府”的想象。而“一国两府一中央”中的“两府”,仅仅是两个政府体系,而非“两个中央政府”。大陆方面仅承认己方政权为中央政府,但不承认对方政权为中央政府。
第四,政府身份不同。台湾方面“一国两府”强调所谓“两岸对等与内外一致”。台湾方面主张双方不仅在两岸之间“对等”,而且在国际社会也“对等”,即主张台湾当局在国际上具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等的代表权或国际地位,由它代表台湾地区独立地行使台湾的对外主权。而“一国两府一中央”则主张两岸平等,且平等也仅局限于内政治理层面,在国际场域则“内外有别”,坚持认为台湾当局在国际上不具有代表台湾的权力。国际上只有一个具有主权意义的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国际法意义上,世界上不存在“一个国家,两个代表政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