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满某的上诉,省高法审理查明,满某在侦查机关审讯及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中,没有供述所收受涉案钱款用于科里日常花销、人员奖励和福利,而其在此后书写的交代材料中供述所有收受的钱款都随手花了。其在审判阶段提出上述辩解,但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也没有得到原工作单位领导、科室人员的证实,故此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关于满某辩护人所提出对满某收受相关单位和人员逢年过节馈赠购物卡和少量现金,不宜作犯罪处理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也不予采纳。
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