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均平称,大家觉得上当受骗了,今年大年十四,有15名民工回到了国内,前两天找万方公司讨说法,但没见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汤某。昨天他们就又来到了该公司。
劳务公司解释: 工资挣不高是水平不够
昨日上午11时过,在省劳动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廖万辉等劳动执法人员的协调下,几名洋打工代表与汤经理开始了协商,民工要万方公司退还1万元,而汤经理表示只能每位补偿1000元。
汤经理解释,他们是受重庆一家公司委托招工,有该公司的委托和招工简章。对于在那边的情况,也都给民工做了口头和书面的说明。他表示,其公司保证了签证是真实的;对方公司是真实的;去国外后有活干;干了活能拿到钱。做到了让民工不上当,不受骗。
对于这些民工称实际工资与当初合同工资不符的指责,汤经理拿出了当初签合同时的工时单价单,以及其他与该公司签约在国外打工人员的工资明细表,称是这批工人自己水平不够,只能挣到几十元一天,本来就是计件工作制,不可能你坐在屋头,就可以拿到6000元。汤经理还拿出了这些民工们填写的自愿申请回国申请书的传真件,多数上写有技术有限,生活不习惯之类的词语。
昨晚8时40分,民工陈亮打电话告诉记者,在劳动部门的介入协商下,万方公司答应退还每人4100元,让大家今日去公司拿钱。
监察总队:取证太难
省劳动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廖万辉说,像昨天民工投诉的情况,尽管万方公司不具备境外就业中介的资质,但万方公司是受重庆有资质的公司的委托,15名民工出境手续,也是和重庆这家有资质公司签定的。目前,还没有发现公司手续上有问题。他认为,出现昨天的投诉,问题可能出在国外。解决洋打工纠纷的主要困难,在证据很难收集,劳动监察部门处理起来很困难。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友情提醒:境外打工要看资质看合同
廖万辉说,出国打工有几种途径。一是通过商务部门出去,属于一种商务派遣关系 。另外一种,就是通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有境外就业许可证的中介公司出去。这种机构的行为,属于一种中介行为,劳动者与中介公司不签定劳动合同,而是与国外的用工单位签定合同。
在此,他通过本报特意提醒,想打洋工的人们签定出国打工合同前,要看对方有没有《境外劳务许可证》或者取没有取得《境外就业中介许可证》,并认真看合同或者协议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