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顺利娩出一名女婴。
10 月 11 日晚 8 点左右,出现休克迹象,病情进展迅猛。全院大会诊,积极抢救。
10 月 12 日早 8 点左右,患者抢救无效死亡。
10 月 12 日,患方来自北京、深圳、秦皇岛及本地的 40-50 名亲属来到医院,在产科交班室内,院方包括产科医生,普外、麻醉、ICU 等会诊专家,副院长,医务处长,以及医调委工作人员等十余人被限制人身自由。警方与患方协商,希望能允许女医生上厕所。部分医务人员限制人身自由超过 20 小时。
10 月 13 日,患方在病房摆设灵堂,烧香,拒绝转移尸体。
10 月 14 日凌晨零点左右,尸体留置病房约 40 小时后,院方强制将尸体移出病房。
另据该院其他熟悉情况的医生说明了如下问题:
1、关于内检
内检在妊娠后期并不是严格禁忌,该院医生透露,术中发现,羊水清,胎盘胎膜完整,缝合子宫切口后探查双侧附件无脓肿。说明不太可能是内检导致妇科生殖系统的逆行性感染,而腹腔内有米汤样液体 200ml(做细菌培养),以及后续的病情发展来看,感染来源腹腔可能性较大。
2、多科室转诊
患者来院时并无临产迹象,无明显的妇产科症状、体征,而以高热为主诉,伴有呕吐。按照通行的诊疗常规,发热患者先在发热门诊就诊,后转诊至急诊。重点处理发热、呕吐等内科情况。后由于病情进展,有中止妊娠的指征。出于胎儿安全考虑,也为了便于诊治孕妇的内科疾病,产科决定剖宫产。
3、所谓的抢夺尸体
院方考虑患者为严重感染,败血症,感染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而该院产科在山西省有最广泛的认可度,30 余张额定床位,一个月可能出院人数超过 460 人,很多重症产科患者同时在院。而患方尸体留置病房已经 40 小时。对于其他患者而言,本身也是极大的安全隐患。协商无果,在警方以及民政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强制转移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