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侵犯了儿童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其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符合猥亵儿童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方还认为,即便有充分的法律依据认定乔某犯猥亵儿童罪,乔某也有从轻处罚的情节:犯案时未与受害女童有直接接触,没有对受害女童造成身体伤害,也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其虽然对视频裸聊进行了偷录并保存了下来,但其并未将相关视频散布出去,并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
控方认为,被告人乔某为满足其不正当的心理需求,以视频教学为由诱骗女童脱光衣服与其裸聊,并诱骗女童跟随其抚摸自身胸部、生殖器,而其则趁机手淫,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犯有猥亵儿童罪,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
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