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嫌犯在公安机关报捕时,因证据不足不予批捕;多名经济困难的被告人,通过法律援助被指定辩护律师;部分被告人存在的立功、自首情节,经补充查证后,在审判中得到充分考虑;刘汉患有痔疮和耳疾,庭审中为他备有软垫,允许他戴助听器出庭,一系列保障人权、文明司法的点滴举措,保障公正司法的同时,赢得诉讼参与方和社会各界的称赞。
公开开庭审理环节,一审历时17天,二审历时6天,刘汉刘维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非法控制特征等被一一锁定,绝大多数被告人当庭认罪、部分认罪或悔罪。
2016年5月23日,刘汉、刘维、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5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其余31人分别获刑。2016年8月7日,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对刘汉、刘维等人的死刑判决。
湖北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之雄表示,从法院认定的事实看,刘汉指使、纵容、认可其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致多人死亡,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当判处死刑。
铲除土壤 推进法治
刘汉最后说:希望我的案子让世人警醒。黑恶最终伏法、各界拍手称快的背后,刘汉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也给人留下深深的思考。
认为‘钱权关系大于法’,追崇暴力文化,崇尚‘丛林法则’。据办案人员介绍,长期以来,刘汉等人在白道上能量异常,在黑道上呼风唤雨,让组织成员眼中没有法律概念,只有哥老倌的命令。
相关业内人士指出,刘汉等人横行20多年,背后折射当前个别地方法治建设中,存在的法治建设缺钙、法治信仰缺氧、公权约束缺铁等问题,成为不法分子搞钱权交易、红黑勾结等社会毒瘤滋生的土壤。
业内专家指出,刘汉案也警示,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唯有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完善法治体系,才能从根本上防止特殊公民再次出现;唯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才能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