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工1992年7月之前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咨询:市民杜飞听说有些年限都是视同缴纳社保了,想问问具体规定。
■解答:我市固定工缴费从1992年7月开始,1992年7月之前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可与1992年7月之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并据此做为计算退休待遇的重要依据。
■咨询:高女士1987年参加工作,1995年底下岗,1996年下半年又工作,咨询中间只有半年没有缴纳保险,是否要补缴?
■解答:高女士所说的1996年中断的年限不可以补缴。此次中断补缴只允许补缴1998年至2010年之间中断的年限,不允许补缴1998年1月之前出现中断的年限。因计算退休待遇时按累计缴费年限计算,高女士1996年出现半年的中断对将来退休金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