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州开远市的一名陶姓男子,在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后产生幻觉,持械行凶将自己77岁的父亲打死。近日,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对此案进行宣判,以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法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陶永林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16年4月25日凌晨1时许,开远市某村村民陶永林在家中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之后产生幻觉,法院审理查明,在幻觉的驱使下,陶永林无故挑起事端,打骂其父亲,用剪刀刺伤其父胸膛。在其父跑离之后,陶永林手持锄头追赶其父,用锄头击打其父陶某头部、胸腹部,导致77岁、年过古稀的陶某当场死亡。同日4时许,开远市公安局民警接到陶永林亲属报案后在其家中将其抓获。公安民警在对陶永林的住宅进行搜查时,从其卧室、院子及车辆中搜出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800余克。男子吸毒产生幻觉持械打死亲爹,被判死缓:
关于陶永林吸食毒品后产生的幻觉,据陶永林自己的供述,2016年4月25日凌晨1时,陶永林去寻找其母亲未能找到,看到其父站在门口的沙堆旁,便怀疑其父已经将母亲埋在沙堆里,遂拿起扁担追赶他的父亲,在追到自家房子后面之时用扁担殴打其父亲致使其父睡在水泥路上,回到家里后,怕他的兄弟来打他,所以喝草乌酒想自杀。后来又想烧房子,没来得及烧就见民警赶到了。同时,法医精神病鉴定意见书证实:陶永林患有使用致幻剂所致的精神病性障碍以幻觉为主;法医精神病鉴定意见书同时证实,陶永林在2016年4月25日实施危害行为时,虽然受精神病理因素影响,致其实质性辨认与控制能力丧失,但是,之所以导致控制能力的丧失,其原因在于吸食毒品导致的,其在选择吸食毒品之时具有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能预见其行为的后果,所以,应当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上述法医精神病鉴定意见,法院在经过庭审质证、认证之后,认为其内容客观真实,取证程序和证据形式合法,足以认定,法院予以采信。
法院审理后认为,陶永林的行为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应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