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中央一直在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但李林坦言,这其中不乏瞒报、虚假登记等情况。
李林举例称,比如一个贪污官员拥有多套房产,他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房产登记到自己的亲戚名下来逃避追查,虽然这样也有可能面临房产被易主的危险,但相比被调查风险要小很多。
对此,李成言指出,一方面相关部门在登记时应做好核实工作,避免出现官员漏报、瞒报的情况;同时不动产登记制度也应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相联结,通过信息并轨对照核查官员财产申报是否属实。
李成言进一步解释称,不同于官员财产申报,不动产登记涉及的人员范围更广,是全民的不动产信息,因此在核查官员信息或调查案件时可以结合不动产登记信息迅速有效地掌握官员及周边亲属的房产情况,便于进一步追查。
这不但要求不动产登记信息要实行全国联网共享,同时不动产信息也应与公安机关户籍登记信息等相联结,通过各部门间信息的互联互通打破目前存在的‘信息孤岛’现象,这是打击腐败的关键。李成言说。
在任建明看来,除了相关部门需加大审核、抽查等力度外,对于发现瞒报、虚报资产的官员也必须给予撤职,甚至司法处理等严惩。
目前的处罚过轻,瞒报、虚报成本太低,不利于对这种行为的打击。任建明提出,对于一些明知官员房产是腐败所得而协助其进行房产更名,帮助其隐匿财产的,也应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李成言对此表示认同,他同时强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对于官员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应该效仿国外进行公开,让官员的房产财产透明化,有利于加强民众的第三方监督,比如一个官员瞒报房产,其他知情的群众就可以进行举报,加强监管腐败的力度。
为房产税奠定基础
事实上,即将落地的不动产登记条例,除了被寄予反腐众望,也被一些人视为是在为未来国家开征房产税打下基础。
然而,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教授吴景明则相对冷静,他指出目前针对房产税是否征收以及如何征收等问题,各界还存有争议,因此不动产登记条例对房产税开征能起到多大影响,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不过,吴景明强调,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将摸清全国的房产底数,这确实为房产税的开征奠定了基础,且目前不少大中城市已完成房屋价值评估系统建设,再加之不动产统一登记,将消除房产税征收的主要技术障碍,可能会加速房产税的推进。
纵观不动产登记制度在国外的发展历程也可以看到,不动产登记都跟政府税收紧密相连。吴景明举例称,在美国,不动产登记的房产信息就是政府征收房产税的主要征税依据,美国所有州和地方政府都对登记的房产所有人征收房产税。
在任建明看来,房产税的征收,如果设置得当,也将对反腐起到积极效果。一方面房产多的官员就要多交税,打击囤房现象;同时有房产税限制,也会减少一些为官员存房藏房的情况发生。
吴景明也认为,房产税征收的真正意义是调节贫富差距,征收的同时也应下调过高的住房用地税负,简并流转交易环节税费等。此外征收应实行阶梯化,对普通民众的基本性住房应免征或少征,对拥有多套住房、占用更多资源的人则要多征税,如果实行也应先从富人、官员等人群入手。
同时吴景明强调,房产税的征收也应该避免出现官员将非法财产合法化的情况,比如经调查该官员房产为非法收入购得,就应及时单独列出并对该房产实行没收、查封等措施。
房产在官员财产中占据极大的部分,也是腐败的重灾区之一,希望通过不动产登记和房产税等制度的联手,在未来能有效打击这类腐败行为。而真正的反腐败还是要让权力阳光化,从源头防治腐败要比事后追查更为重要。任建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