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我要向黄洋父母家人和我的父母家人道歉,我希望你们不要因为这个事情成为一个对立面。如果我侥幸还有机会,我会竭尽全力地补偿你们。如果我还是走了,我希望你们都能走出这个丧子的伤痛,好好活下去。感谢斯伟江、唐志坚对我的帮助。完了。
以上是被告林森浩在复旦投毒案二审中,作出的最后陈述。
2016年12月8日晚11时33分,复旦大学投毒案二审在经过13多个小时的审理后结束。在庭审现场,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旁听了庭审的全过程。
辩护律师认为,主观上林森浩并没有杀人故意,要求检察人员出具两次毒物鉴定的质谱图,并对涉案饮用水进行定量检测。
对此,检察人员表示,林森浩投毒的行为客观表现了其对黄洋的不满和怀恨在心;上海市的所有毒物鉴定都不出具质谱图,质谱图不是认定二甲基亚硝胺的必要内容,因此有理由不提供;至于定量检测的问题,检察人员指出,投入二甲基亚硝胺的水样已经不在,客观没有条件进行定量检测。
在此前的庭审中,林森浩对一审认定的故意杀人罪罪名有异议,并表示自己在投毒后曾替换过饮水机内的水,因此剧毒物的成分被稀释了很多。黄家代理人则表示,林森浩的数篇论文及毕业论文中很明显说明,林森浩对于二甲基亚硝胺剧毒且会致人死亡的情况是清楚的。
专家证人胡志强则认为,黄洋死于爆发性乙型病毒肝炎,和二甲基亚硝胺中毒无关。对此,审判人员表示,有专门知识的证人做出的书面意见和今天当庭的意见,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鉴定意见,应该是作为对鉴定意见的质证意见,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在胡志强之后出庭的,是检察院方申请的鉴定人员陈忆九。他并不认可胡志强的说法,此前的鉴定文书已明确把中毒以外的肝损伤情况排除,包括排除甲肝、乙肝、丙肝等。
复旦投毒案林森浩简历:
林森浩,广东汕头人,学习成绩优秀,尤爱英语,高考时以680多分的高分考入中山大学。2010年,林森浩因成绩优异被中山大学推荐,免试进入复旦大学医学院攻读研究生,并在中山医院见习。2013年4月16日,黄洋被投毒死亡案,警方初步认定同寝室的林森浩存在重大作案嫌疑,已被刑拘。
2016年2月18日,上海二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在复旦大学攻读研究生期间,林森浩依然保持不错的成绩,并在研究生学生会担任干部,校友对他的描述仍大多是阳光、开朗、热情。
林森浩的高中同学小吴表示,林高中时待人真诚、和善,但性格比较安静,很腼腆。大学期间也没有恋情,直到确定好工作,才有了想交女友的意愿。不过,林森浩有时候有点古怪,不太顾及别人的感受,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活在自我的世界中,会做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跟同学一起玩,他不打招呼就跑了。但他对朋友还是好的,在需要帮助的时候愿意帮你。
林森浩的大学同学小陈认为,林森浩具有多面性格,偏内向。大学五年,他没有发现林森浩有精神疾病,或服用精神类药物。事实上,班级活动林森浩一般都不会缺席。平时林森浩虽然话不多,但也不属于话很少的。平时,林森浩比较节俭,衣着也比较普通,不追求名牌。
在小陈看来,林森浩其实很勇于挑战自我。他曾经报名参加学校的歌唱比赛,还试镜过历史话剧主角。不过可能他并不擅长,后来又被换下来了。好友王雨说:他对自己的智力应该比较有信心,有一定表现力,但我感觉他似乎一直不受重视,有点自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