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齐:我不知道她未满14周岁
为了核实情况,记者在洗浴中心找到了22岁的小齐。在对话中,小齐称他当时并不知道丽丽未满14周岁。
记者:听说你给丽丽发过短信承认孩子的事情?
小齐:是,我愿意承认,毕竟我是孩子的父亲。
记者:你和丽丽是什么关系?第一次发生关系时是她愿意的吗?
小齐:我们当时正在处对象,我们洗浴中心的人都知道。男女处对象发生关系是很正常的事情,我没有强迫她。
记者:你知道她多大吗?
小齐:我现在才知道当时她未满14周岁,此前我一直不知道。
记者:现在有什么打算?
小齐:如果她同意我愿意认孩子,养孩子。
丽丽:我没说过自己20岁
记者:你在洗浴中心做什么?
丽丽:做正规的按摩师。
记者:小齐和你说要处朋友你是怎么答应的?
丽丽:一开始没同意,但是他说了好多好话,后来我就同意了。
记者:你在洗浴中心说自己20岁?
丽丽:没有。在那里没人问过我多大,只有最初带我去洗浴中心的人知道我实际年龄。
记者:你和小齐说过自己多大吗?
丽丽:说过,我告诉他我14岁。
记者:是周岁吗?
丽丽:没说那么具体。
律师:警方决定值得推敲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法律界人士,律师认为,虽然司法解释中有相关规定说明了在行为人不知情的前提下,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自愿发生关系,不构成犯罪,但条件是未造成严重后果、行为显著轻微。而此事中,丽丽已产下男婴,造成的后果是否严重需要讨论,因此是否构成犯罪值得商榷,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值得推敲。
目前,马强已向检察机关提起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