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3年高考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公布,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来看一看!
考试安排(一)考试科目。我省普通高考科目实行“3+1+2”模式,由全国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组成。“3”为全国统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由全国统一命题。“1”为首选科目,即物理、历史中的1科;“2”为再选科目,即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科中的2科,由我省自主命题。
(二)成绩组成。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由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科目每科满分150分,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考生选择的三门选考科目每科满分100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2选1)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选2)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10号)规定,以转换后的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
(三)考试时间。语文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含听力)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各选考科目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注:全国统考科目时间安排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录取办法普通高校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研究制定并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志愿填报与投档以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作为基本单位,每个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投档录取按专业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普通高校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按以下规则排序。对于普通类专业类别,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对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类别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