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3 居住区域不再影响积分分值
在我市拥有自有居所并且产权清晰,申请人家庭人均(含随迁人员)住房面积不能低于18平方米。原先规定房产地址在大城区(莞城、南城、东城、万江)加10分;其他镇区加30分;现在变为设有抵押权的20分;未设抵押权的30分。
变化4 每投资10万积4分 上限增至100分
个人投资满10万元由原先积2分变为积4分,可累计,由原先最高不超过30分变为最高不超过100分;
个人年纳税每满4000元积分,可合计国税、地税税款的分值,最高不超过30分。
变化5 违反计划生育扣分大幅度降低
违反政策生育子女的、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育第二胎及以上子女的、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扣60分,原先则是扣100分,现在有较大幅度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