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护人书面申请;
2、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亲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在一张纸上,母亲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在一张纸上,各1张。)
3、监护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非婚生育等情况除外);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5、社会抚养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张;
6、处理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
7、5寸全身彩色照片1张;
8、《婴儿入户申请表》3张。(在计生办拿)
萍乡新生儿上户口有时间限制没?
在当事人的子女是符合当地的计生政策而生育,并且是在出生后的一个月内申报户口的,是当场受理,立等可取的;
否则应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综合本人的证件、资料是否齐全以及当地的户籍政策而定,具体应咨询受理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