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汕头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3)

户口政策2018-07-20李一老师

10、放宽集体户口设置和搭户条件

拓宽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渠道,允许人力资源市场、用工单位、社区等向公安机关申请设立集体户,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办理。符合入户条件又没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员可登记入户集体户,也可以向已在当地城镇落户的亲友搭户。因离职、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城镇人员,可以向已在当地落户的亲友搭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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