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2018年益阳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
迁入登记对象:
(一)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登记机关,其中一方投靠另一方居住生活并申请将户口迁入到另一方(被投靠人为高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户口所在地的。
(二)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父母投靠城市城镇成年子女(非大中专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共同生活并申请将户口迁入被投靠子女户口所在地的。
(三)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未成年人投靠其父或母共同生活的,子女投靠城镇父或母落户的,不受子女年龄条件限制。
(四)离婚回原籍落户:以前因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往配偶户口所在地,后因离婚返回原籍地居住生活并申请迁回原籍的。
(五)收养落户:公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的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
(六)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落户:县、市以上(含)人事、劳动部门或实行垂直管理部门批准调动、录用的干部、职工及随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
(七)家属随军落户:要求随军人在部队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家属,女士官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申请将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其驻地,并随其调动或退出现役而随迁。
(八)投靠军人配偶父母落户:夫妻一方为义务兵或上士(含)以下士官(因参军服兵役户口被注销),另一方投靠军人一方父母居住生活,并申请将户口迁入军人一方父母户口所在地的。
(九)务工经商落户:
在户籍所在建制镇范围内务工经商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有申请该城镇落户的。
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有合法稳定职业或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申请该城镇落户的。
在市辖赫山、资阳、朝阳三区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或有租赁的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在当地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需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中心城区的;已在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