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来员工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开通暂(居)住登记办理“绿色通道”,提供预约上门办理服务;
在我市投资兴办实业人员户口迁移、企业引进人才户口迁移的,提供便捷落户通道。
精简业务材料:
在公安人口信息系统中查有记载家庭关系或户籍变动情况的,不需当事人另外提供;
省外户口迁入的,以公安人口信息系统核查信息为准,不需申请人提供省外原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取消户口申请中未婚证明材料要求,由户籍窗口根据当事人原户口登记婚姻状况以及当事人书面声明予以认定;
全面取消户口申请中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要求,确有必要核查的,由派出所网格民警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