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人员。一县三区人民政府是户籍制度改革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及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配套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镇承载能力。各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市公安局:负责加强户籍管理和居民身份证管理,指导全市公安户政管理部门做好户口登记、户口迁移、人口统计等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户籍制度改革相关规划、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各项规划的协调衔接。
市财政局:负责为市本级户籍制度改革提供财力保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进城落户后的社会保障实施细则,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指导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工作,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医保的衔接工作;负责做好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后的计划生育政策衔接、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以及指导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将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制定进城落户人员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并逐年实施。
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负责对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相关的农村土地政策的实施管理。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做好学校规划建设工作,统筹安排进城落户随迁子女的就读和政策性资助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推进农村五保对象、新增农村籍义务兵转户进城的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城市社区管理、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设施规划建设。
市统计局:负责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调查,指导有关部门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人口统计制度。
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落实自治区国税局深化税收体系,完善地方税体系的政策和措施。
市法制办:负责对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进行合法性审查。
市北部湾办:负责北部湾经济区户籍同城化的统筹协调和督查等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人民银行北海中心支行、民宗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并按照各自的职责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