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嘉峪关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3)

户口政策2018-07-10李天扬老师

争取政策。在全省尚未实现“一元化”户籍制度前,相关部门在需要按照户口性质上报农业人口,争取和享受国家和省级相关惠农政策和各类补贴时,对“农业劳动者”仍按照农业人口统计,并执行农业政策。

五个准入放宽外来人员落户

买房者,可以落户。在嘉峪关市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人均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达到嘉峪关市基本住房保障标准以上),并有合法稳定收入的外来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凭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缴款凭据,办理本人、父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经商者,可以落户。在本市从事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连续缴纳税费3年以上,且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凭纳税证明、租屋凭证等相关手续,在实际居住地办理本人、父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投资者,可以落户。在本市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外来人员,可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等相关手续,在其合法固定住所地或亲属住所地办理本人、父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务工者,可以落户。在嘉峪关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嘉峪关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产权房屋、单位集体户、亲友处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就业者,可以落户。在嘉峪关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与嘉峪关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的人员,可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发票及复印件、租房凭证等相关手续,办理本人、父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

外来人员在嘉峪关市取得户籍后,与嘉峪关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六大特点合乎现行法规

政策性。所涉及的部门上上下下衔接合乎现行法规。

群众性。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调研征求各方面意见,集中了民智。

创新性。解决了两大难点:一是取消户籍身份后,农村居民继续拥有土地财产权,继续享受现行各项惠农政策;二是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已享受的就高不就低,原没有的要补上。这两点结合是一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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