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市长李明远主持召开渭南市政府2016年第16次常务会,原则通过《进一步加快推进户籍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和条件,计划到2020年,实现累计12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60%。
农村大中专生毕业 可落城镇集体户
据渭南市公安局介绍,该《意见》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和条件,取消户口迁移“门槛”,方便群众生活,在渭南市区及各县(市、区)政府驻地镇(办)及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渭南市农村生源大中专学生毕业后,可落户城镇集体户,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入原迁出地。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婚嫁,可根据本人意愿迁转户口。
同时,根据相关政策,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收养手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超过有效期限等情形的无户口人员,在调查核实基础上全部进行户口补录登记。
在创新人口管理方面,将在社区、居民小区设立集体户(集体家庭户),为既无自主产权住房,又无法在实际居住地址落户的迁入人员解决落户地址问题,并继续做好在企业设立集体户工作。
同时,逐步拓展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领域和范围,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公共教育、基本卫生计生等权利。
户口迁移 与集体利益收益分配无关
在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方面,《意见》规定,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以是否拥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为依据,户口登记不作为享有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依据,户口迁移与集体利益收益分配无关。
同时,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现阶段,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户籍迁移政策,尤其在农民进城方面,进城后,他们在农村的合法权益不能受影响,对农民要宽松一点,即使在农村和城市都受益,又何妨?”李明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