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办理居留和出入境手续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
(二)申请F签证提交一类授权单位公函等有关证明文件;申请居留许可提供一类授权单位公函以及《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等证明文件;
(三)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户口政策2018-06-19三水老师
第十二条办理居留和出入境手续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
(二)申请F签证提交一类授权单位公函等有关证明文件;申请居留许可提供一类授权单位公函以及《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等证明文件;
(三)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提供亲属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