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连续缴纳社保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合法稳定住所的认定范围包括自有产权住所、符合登记备案和纳税等规定的租赁住所以及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
“考虑到积分落户政策主要面向普通劳动者,因此在分值设计上,合法稳定就业的分值高于合法稳定住所,体现劳动积累的重要性。”该负责人表示。
此外,积分落户申请年龄拓宽,法定退休年龄以下者,均可参加积分,而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可以加20分。
积分落户政策实行“总量控制+自愿申请”
对于公众关注的积分落户分值问题,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实行“总量控制+自愿申请”,因此将根据每年实际申请人员规模情况,结合年度人口调控目标要求,通过综合测算统筹研究确定落户分值,并向社会公布,即“先申请、后划线、定规模”。因为每年申请情况会有变化,落户分值和落户规模年度间可能会有所不同。
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还设计了系列导向指标,对居住地从城六区转移到郊区或就业地和居住地同时从城六区转移到郊区的申请人分别予以加分,以引导优化人口城市空间布局,如果将就业地和居住地都从城六区迁往郊区,每满1年可加4分;而申请人如果将居住地从城六区迁往郊区,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为了保持就学与就业、居住的起点公平,本次办法规定中大学专科(含高职)学历可得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则能获得37分。
此外,还设置了两项减分指标:涉税违法和行政拘留纪录。
管理办法还规定,实行积分落户公示制度,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要经过公示环节才能落户。对于政策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取消当年及以后5年的申请资格,已经落户的也将予以注销。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今日公布(全文)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坚持和强化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和管理,逐步有序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紧密结合本市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积分落户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