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民族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5614万人,占91.46%;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735万人,占8.54%。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3021万人,增长2.46%;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56万人,增长3.13%。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程度人口为17093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教育程度人口为21084万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人口为48942万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人口为33453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教育程度人口由8930人上升为12445人;具有高中教育程度人口由14032人上升为15350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人口由38788人下降为35633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人口由26779人下降为24356人。
七、城乡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6750万人,占55.8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0599万人,占44.12%。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0193万人,乡村人口减少6816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6.20个百分点。
八、人口的流动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中,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为29247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4650万人,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为24597万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增加3108万人,增长1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