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3
去办上户会不会遇到障碍?
两条红线:禁止设立任何前置条件
在《意见》印发后,公安部、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相关情况进行解答和解读。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特别明确两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为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立下了“规矩”:一是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二是切实保障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决不允许损害公民享有的户口登记和其他合法权利
问题4
证明“我妈是我妈”会出现吗?
公安机关开辟“绿色通道”,须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有华西都市报读者提问说,黑户去办证,会不会因为办理各种证明多跑趟子?对此,公安部等5部门就《意见》相关情况进行解答和解读时说得很清楚:作为落户的具体执行单位,除了积极落实《意见》要求外,公安机关将提高服务效率,开辟“绿色通道”。公安派出所确定专人受理群众落户申请,符合规定的,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规范审批程序,需要调查核实的,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核实,尽快办理户口登记。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让落户群众尽快领到居民身份证。
问题5
“黑户”学生怎么上学?
适龄儿童无户口可先入学学校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目前无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中,大部分已进入学校接受了义务教育,但仍有一部分人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正常入学就读。《意见》称,将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新登记户口人员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平等受教育权,非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录取入学。对于无户口或暂未办理户口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也要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教育部门和学校不能因为无户口、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理由拒绝接收入学。
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居住的新登记户口和暂无户口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情况,“一人一案”做好工作,立即安排就近入学,指导学校依据学生年龄和学力等情况安排在合适的年级就读。必要时,可以先入学后办理户口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