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华中农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关于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修订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6﹞8号)等有关法规和规定,学校2016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主要选拔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人数为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233人,全部为理科。
二、招生专业
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水族科学与技术、园艺、农学、植物科学与技术、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林学、茶学、设施农业与工程,每专业招生计划约20人。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有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1.具有创新潜质。高中阶段,具有科技发明(专利)、科技论文、文学创作或其它特长的考生,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等比赛中获奖的学生。
2.具有学科特长。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等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对农科有浓厚兴趣、立志学农爱农服务农业的学生(按此条件报名的学生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3月28日
(2)报名途径:报名期间,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相关报名材料。
2.寄送材料:
(1)《华中农业大学2016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考生所在中学应对申请表中学生报名信息进行认真审核,保证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并填写中学关于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学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评价意见,加盖中学公章;
(2)《个人申请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个人兴趣、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绩、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1000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