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征兵相关政策(2)

湖北征兵网2018-11-20李一老师

2、退伍后有关政策

①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根据服现役年限由部队一次性发放退役金。立功授奖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②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和服役期间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和自愿选择自主就业。

③退役士兵根据自身条件,可以免费参加定点教育培训机构主办的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2015、2015连续两年我县组织退伍兵免费参加驾驶培训。

3、其他优惠政策

①择业优先。义务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自谋职业享受税费减免等优惠。

②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③学费减免。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④入学复学。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县征兵办电话:1896390370713635759630

各乡镇报名电话:

业州:18972434581 长梁:15172883503  茅田:13517168131

三里:15570557168 红岩:15570558277  龙坪:1363629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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