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户口迁移证》上的文化程度栏必须为“高中或中职”。
六、户口迁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七、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户口迁移证,将一律退回原籍重新办理。
八、新生入学报到本人必须亲自将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交保卫处户政科工作人员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得转交他人代为办理),并换领户口交接单。
九、凡当年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视为放弃户口迁入,按照公安机关规定,学校不再为其办理有关户口迁移手续。
十、所有新生均需拷贝彩色一寸免冠白底电子档照片(像素:358X441,格式:JPEG)一张(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作为文件名),交保卫处户政科。
新生资助政策
一、奖、助学金
1.新生奖学金:对于当年考入我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高考成绩优秀者,给予入学奖学金;对于成绩优秀,且当地政府部门证明其家庭贫困者,经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后,给予新生绿叶奖学金。
2.国家助学金: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资助标准:一等4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三等2000元/人,每学年评定一次。
3.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4.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用于帮助新入学和在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新生必须先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申请网(www.csls.cdb.com.cn)上进行申请,同时凭:高考录取通知书;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三、其他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了多项资助措施:对于烈士子女、孤儿、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学生,经核实后给予一定程度减免学费;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设置了若干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劳动取得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设立了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多种企业奖学金、助学金;对遇到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