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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业性转专业
(一)报名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2、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全部合格(含重考后成绩);
3、申请转入建筑学专业者应具有一定绘画基础,需参加绘画基础测试;
4、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
(2)艺术类专业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或非艺术类专业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者;
(3)申请由低批次录取专业转入高批次录取专业者;
(4)作为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被录取者;
(5)参加文科高考的学生申请转入只招收理科考生专业,或参加理科高考的学生申请转入只招收文科考生专业者。
(6)经中外合作项目录取者。
(二)转出人数
原则上控制在各专业(大类)本科生人数的20%以内。
(三)审批
由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审核后,交教务处审核,公示后,学校发文核准。
二、非学业性转专业
(一)学院内转专业
1、报名申请条件:转专业人数原则上不受限制,具体政策由各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报学校审批后执行。
2、审批:由各学院审核,公示后,报教务处备案,学校发文核准。
(二)高考录取高分专业(以下简称高分专业)转其它专业
1、报名申请条件:土建类、机械类和电气类等高分专业学生可报名转入除上述三个专业外的其它本科专业(不包含艺术类专业)。
2、审批:由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审核、公示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操作程序
(一)公布招收人数
各类转专业总人数原则上按专业招生的专业以30人为限,按大类招生的专业以60人为限,具体由学院和教务处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协商确定。各专业招收转专业人数将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二)学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