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第一批高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与自主招生录取同时进行。
20.本科提前批的航海类专业、司法类专业
可以根据学校的要求设定身体条件限制进行投档。航海类专业在模拟投档时若批次线上生源不足,在平行志愿正式投档时可根据院校申请在批次线下20分设置最低投档控制线。
21.直招士官录取
直招士官录取时执行高职高专批平行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政审、体检合格考生。
22.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计划录取[zzs3]
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计划安排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录取,文理类最低投档控制线为二本批次线下10分;体育类最低投档控制线为体育本科批次文化分数线下10分,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控制线为体育高职高专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控制线。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计划按联合培养的本科院校分类,录取时实行分类投档,只投档录取填报了对应专业志愿的考生。
23.高职高专多元互动录取
高职高专文理类平行志愿投档后,计划未完成的省内高校在省招办多元互动平台上进行录取,外省院校不参加。多元互动录取执行全省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考生填报1所院校志愿,填报志愿生源大于计划数的,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1:1办理录取手续。
(三)艺术类专业投档
1.艺术类招生按省招委《关于做好湖北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招委〔2015〕7号)文件执行。
2.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构成: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表演类:[(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40%+专业统考成绩×60%]×2+专业统考成绩×10-6;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80%+专业统考成绩×20%]+专业统考成绩×10-6;
舞蹈学类、服装表演专业: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10-6。
3.艺术本科(一)录取
梯度志愿(自发证院校)。省招办将文化成绩达到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考生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全部投给高校,由高校按本校的录取规则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高校再投第二志愿。一、二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院校公开征集志愿。各高校应按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不得在录取过程中改变录取规则。追加计划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