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应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应及时做出调整,对家庭突发重大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应临时调整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同时家庭经济状况好转的学生应主动申请退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临时调整进入或退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都按班级资助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资助工作组审核、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进行。
7、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我校实施“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联动互补”的资助模式,具体内容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等。
8、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奖励标准是多少?
(1)学年学习平均成绩为班级前6%名,综合测评为班级前6%名;
(2)思想道德素质为优;
(3)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单科成绩绩点不低于2.5(75分),二年级及以上学生英语应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额度是8000元/年·人。
9、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奖励标准是多少?
(1)学年学习平均成绩为班级前30%名,综合测评为班级前30%名;
(2)思想道德素质为优;
(3)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单科成绩绩点不低于1.2(62分),二年级及以上学生英语应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