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参考条件:
(7)贫困地区农村;
(8)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父母失业且无固定收入;
(9)家庭多子女上学(非义务教育);
(10)单亲家庭且经济困难;
(11)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学生;
(12)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按下列认定标准,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特殊困难和一般困难两档。
(1)家庭年收入无法负担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家庭可提供的月均生活费低于武汉市公布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生活简朴,没有高档消费品或高消费行为;且至少符合一项重要参考条件或至少符合两项一般参考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2)家庭年收入无法全额负担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家庭可提供的月均生活费低于武汉市公布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生活简朴,没有高档消费品或高消费行为;且至少符合一项一般参考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可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5、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哪些行为时,需停止各项资助并退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1)拥有或使用高档消费品或有高消费行为的;
(2)未经批准在校外租房或沉溺网络的;
(3)有抽烟、酗酒等不良消费行为且经教育不改的;
(4)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不当消费行为的。
6、怎样临时调整进入或退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