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深化考试内容改革。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计划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各学科的考试范围。自2016年以来,普通高考各学科均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
(五)改革普通高校招生制度。
1.普通高考录取成绩构成。自2023年起,普通高考录取成绩由三门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术水平考试成绩组成,作为高校招生的基本依据。
2.高校招生科目要求。高校可根据办学特点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专业人才的培养需要,独立确定高校招生选修科目,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对于招生学校或学科(专业),考生在申请学校或学科(专业)时没有学科限制。高校提前公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录取参考办法,使用必须规范、公开。
3.改革高校招生模式和方法。
(1)建立本科院校根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质量评价信息的招生模式,逐步形成综合评价和多元化的招生机制。建立普通高校在线多元化互动招生平台,探索考生多次选择和多所高校录取的可行性,增加高校和考生双向选择的机会。自2015年以来,招生人数逐渐减少。
(2)完善高职院校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办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离,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普通高中毕业生申请高职院校,参加高职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考试。文化素质成绩采用高中学术水平考试成绩,参照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以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自2015年起,全省高职院校开展了网上多元互动录取试点。
(3)完善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录取方法。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全面实施“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考试。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文化综合(包括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考试科目按专业类别设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坚持以技能考核为主、文化考试为辅的原则。自2015年以来,此类考试的招生规模已进一步扩大。
(4)创新应用型本科招生方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探索应用技术本科院校部分专业招收优秀中等职业学校、高职毕业生和具有实践经验的社会人员的考试招生方法。建立顶尖技能人才免试进入高校的招生制度。
(5)探索综合评价和招生模式。探索省级高校根据高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质量评价信息,以及高校独立考核,选择综合素质优秀学生的招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