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专业及录取分数线结果通知书查询方式说明(3)

黑龙江高考2018-08-02才子老师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面达25%,并设有各类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二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来解决学费问题,通过申请勤工助学等形式来解决生活费用问题。同时,学校还积极与企业和社会各界联系,通过设立企业助学金、奖学金等多种途径,帮助经济困难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就业处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

邮 编:150040

咨询电话:0451—82193455、82193477

信访电话:0451—82193018

传 真:0451—82193026

招生网址:http://zsjy.hljucm.net

第二十四条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是学校直属的办学单位,地处佳木斯市。负责培养学校部分本科专业以及所有高职(专科)专业。其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就业科

学校地址: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华街39号

邮 编:154007

咨询电话:0454—6103226、6103227

信访电话:0454—6050339

传 真:0454—8782721

学院网址:http://www.jmsucm.net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适用本章程。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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