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职业学院高职招生简章专业及录取分数线结果通知书查询方式说明(2)

黑龙江高考2018-08-02才子老师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学院分省(市、自治区)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尊重志愿。

第十六条 第一志愿未录满专业,录取征集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

第十七条 对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九条 学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照顾条件,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并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商务英语专业建议英语考生报考,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

第二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另外,石油工程技术、油气开采技术专业,面向矿区艰苦行业,更适合男生就业,要求身体无残疾。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接收征集志愿考生。

第六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我校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收取学费。

1.学费:石油工程技术、油气开采技术、油气储运技术、石油化工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室内艺术设计(装潢设计方向)、园林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等18个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等6个专业,每生每年5400元;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商务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等6个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其余的专业,每生每年4500元。

2.住宿费:每生每年500元。

第七章 其 它

第二十四条 学校实行优秀新生奖励政策,设立学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评审。

第二十五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通过积极协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筹集社会捐助和合作企业奖、助学等方式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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