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工程学院招生简章专业及录取分数线结果通知书查询方式说明

黑龙江高考2018-08-02李一老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黑龙江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黑龙江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黑龙江工程学院。学校代码:11802

第三条 学校地址:学校设有道外校区和松北校区两个校区。道外校区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松北校区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法人代表:校长张洪田

录取通知书校长签章样式:张洪田校长手写签名

第七条 办学条件

黑龙江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发展的全日制地方本科院校,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和全国地方高校卓越工程教育校企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学校大学科技园被科技部确定为“国家级众创空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2012-2013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学校占地总面积近8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3.8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亿元,学校有教职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754人,副高级以上职称400人,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2000余人。

第八条 颁发证书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黑龙江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录取规则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条 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本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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