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接收院(系)应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成绩、道德品质、兴趣特长等素质,择优选拔接收适合本专业培养要求的学生。各专业接收人数均不得超过公布的接收计划。各接收院(系)要认真接待学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到学生申请后,各接收院(系)要按照已经审定公布的考核程序,认真组织安排对申报转专业学生的考核,签署意见后及时报送教务处。各院(系)要安排好转入学生的课程衔接和学习引导,同时针对转入学生需补修或免修的课程,安排在第二学年每学期的开课学期初向教务处提交相关材料,以保证他们顺利安排学习进程。
(七)英才学院学生申请转专业,若转入专业在英才学院同年级招生专业之外,则自动放弃本硕博或本硕连读资格。英才学院学生转入各专业不占转入专业接收指标。
(八)教务处将各院(系)拟同意接收的学生名单审核后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上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办理转专业手续。
四、学习年限与学费
学生转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原则上学生转专业后不应延长学习时间,如确因专业跨度大,补修的课程过多需要延长在校学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标准学制年限加两年)的,在延长期内应按学校有关规定交纳学费和住宿等费用。
五、附则
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入学一年后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发〔2008〕33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