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运输。招收人员档案材料、花名册交接,由省征办集中组织。运输工作继续按照往年的办法,采取兵役机关派人送兵和自行报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档案材料招收士官档案材料包括:《招收士官入伍批准书》、《招收士官政治审查表》、《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或者《招收士官专业技能考核评定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档案材料包括:《入学登记表》、《学籍登记表》、《成绩单》、《毕业登记表》等,招收的其他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应当有工作期间的档案材料。户口注销被批准入伍的招收对象,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注销户口,其家庭凭《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在当地享受军属待遇。从学校招收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发函或者由本人自带函通报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通知公安、民政等部门办理户口注销、军属优待、退役安置等相关事宜。入学时已将户口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迁至学校的招收对象,就读学校凭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与各方签订的《招收士官协议书》,办理其户口注销手续。检疫复核招收士官到达部队后,部队将进行检疫和复查,不合格的退回原招收地。部队还将查验招收士官的学历和职业资格,学历和职业资格造假或者专业与招收计划不符的,经部队大军区级单位批准,退回原征集地省征兵办公室。因学历、专业问题退兵的,期限不超过六十天。学历和职业资格造假的,在首次授予士官军衔前仍可以退回。入伍待遇招收士官首次授予军衔,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中(中职)毕业后在国家规定学制内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招收的其他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将其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时,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全日制大专和本科学历的高定二个工资档次。招收士官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从下达士官命令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招收士官的被装,入伍后由部队按照新选取士官被装供应办法和标准统一发放。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按计划选拔为基层干部。退役安置招收士官应当至少服现役至首次授衔后高一个军衔的最高服役年限,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和军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安排退出现役。招收士官符合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作退休、转业或者复员安置;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本人要求复员经批准也可以作复员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其他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以及因故不能以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或者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