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招生高校和用人单位不得对考生附加额外条件,不得向考生收取定向培养费。严禁利用定向就业招生政策指定生源,随意降低考试成绩要求或向考生乱收费。
14.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招生有关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是党和国家为加快培养少数民族地区人才而制定的特殊政策措施。
(1)生源范围
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录取标准
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本科相应批次所报高校提档分数线80分。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得低于专科批次所报高校提档分数线60分。
民族班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本科相应批次、专科批次所报高校提档分数线40分。
(3)志愿填报和录取程序
民族班志愿随有关学校本、专科普通类专业一同填报。
预科班志愿随有关学校本、专科普通类相应批次填报在对应的预科志愿栏内。
预科班、民族班录取工作安排在各有关学校本、专科普通类相应录取批次内进行。其中,报考民族班志愿的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与相应本、专科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同时投档;报考预科班的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在普通专业志愿投档后按预科志愿投档。
(4)预科培养
预科阶段培养实行相对集中办学,被预科班录取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指定的预科培养学校报到,先在预科培养学校集中进行1年~2年预科阶段学习。学生预科结业考核合格者,由招生学校发本(专)科录取通知书。
(5)民族班已录取考生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到。
15.网上录取基本程序
普通高校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省招办根据省划定的文、理科各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体育、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同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投档规则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1)自主招生志愿投档,根据入选资格考生(含已取得“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考生)高考成绩总分、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高校模拟投档线向高校投档录取,模拟投档线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我省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自主招生志愿投档并确定录取名单后,再进行本科一批平行志愿投档。
(2)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和高职高专批平行志愿投档,省招办按计划数105%以内适当比例向高校提供上线生源情况,高校根据本校计划和生源分布情况,合理提出调档比例意见,省招办根据高校调档比例意见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根据模拟情况,最终确定调档比例,省招办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