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学院单独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简章、学院网站、报刊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报名与考试
第十八条考生报名
1、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并已取得参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
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和要求。
3、报名方式:报考考生于2016年3月22日9时至27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填报志愿,逾期系统将关闭,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第十九条领取准考证。考生报名成功后,须在2016年4月9日凭身份证到我院招生处领取单招考试准考证。
第二十条考试。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和阅卷。文化基础知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满分为4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或职业技能测试(中职毕业生)考试满分300分;考试总成绩满分为750分。考试时间2016年4月10日。考试分上下午两场,每场考试时间150分钟,一天内考试完毕。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招办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认真落实“26个不得”,坚持“十严格”、“十严禁”,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加分政策,按照《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有关加分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入学: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奖项者;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者。
凡符合免试入学的考生,须在4月10日前,将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及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交予学院,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免试录取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