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填写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退出现役证》的证书编号和户口所在地退伍安置部门颁发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书》的发证日期。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考生:应填写《河南省归侨侨眷证明信》的开具日期。
5.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人才子女:应填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的其父母《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的开具日期。
6.台湾籍青年考生:应填写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办出具的证明的日期。
7.少数民族考生:可不填。
8.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考生:应填写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移民部门出具的考生移民身份证明的日期。
9.退出部队现役:应填写《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退出现役证》和县级民政部门证明的开具日期。
10.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应填写《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和县级民政部门证明的开具日期。
11.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应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县级民政部门证明的开具日期。
1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填写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和县级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的开具日期。
13.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填写省公安厅出具证明的日期。
14.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填写村委会出具证明的日期。
15.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可不填。
16.面向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可不填。